當前位置:首頁 > 財務資訊 >
              服務項目
              聯系我們

              電 話:19976782268

              聯系人:賀總

              地 址:衡陽市高新區博達.綠島A棟704室

              股權比例如何確定?工商登記的出資比例與實際出資情況不一致時以誰為準?

              發布時間:2018-02-24??????閱讀數:

              裁判要旨

              就股東資格而言,工商登記材料可以被視為證明股東資格并對抗第三人的證據。對股東資格進行工商登記,是為了向第三人宣示股東資格,使登記股東就其股東資格獲得對抗第三人的能力,工商登記對外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但工商登記僅具有證權性,沒有設權性,當股東之間因股東權益產生爭議時,公司股東名冊或工商登記不能成為確定股東權益的唯一根據,而應以股東實際出資額來確定。

              案情簡介

              一、李漢忠原持有興安寧公司100%的股權。2007年5月下旬,李漢忠引入侯長清、朱志勛參股興安寧公司,約定將興安寧公司50%的股權分別轉讓給侯長清、朱志勛各25%。 2007年7月末,侯長清通過銀行匯給李漢忠500萬元。
              二、 為明確各自權益,各方對興安寧公司資產進行評估,同意在侯長清出資時以4000萬元確定興安寧公司資產。根據該評估,500萬出資持股比例應為12.5%。
              三、2007年9月7日,興安寧公司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章程注明股東比例為李漢忠50%、朱志勛25%、侯長清25%。
              四、后興安寧公司因煤礦整合關閉,公司在清算中確認侯長清占16%的補償款份額。
              五、侯長清不同意該分配方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按公司章程約定25%的比例分配整合款。李漢忠、朱志勛共同答辯稱,由李漢忠轉讓煤礦25%的股權給侯長清,侯長清需出資1000萬元,但侯長清實際僅出資500萬元,依照其出資比例,僅占興安寧公司12.5%的股權。
              六、本案歷經山西省忻州市中院一審、山西省高院二審、最高法院再審,最終認定應當以侯長清實際出資500萬元,確認其所占公司股權比例為12.5%,并按此比例分配權益。
               
              裁判要點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股東工商登記出資比例與實際出資情況不一致。
              因侯長清與李漢忠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于李漢忠轉讓給侯長清的25%股權的價格約定不明,雙方對侯長清實際持股比例產生爭議。侯長清主張轉讓價格為500萬元,根據工商登記及股東名冊記載,其應享有興安寧公司25%的股權。而李漢忠主張應以評估報告中確定的剝離債權債務后的資產價值4000萬元為基礎計算25%股權的價格為1000萬元,侯長清實際出資500萬元,其所擁有公司股份為12.5%。
              對此最高法院認為,就股東資格而言,工商登記材料可以被視為證明股東資格并對抗第三人的證據,但當股東之間因股東權益產生爭議時,公司股東名冊或工商登記不能成為確定股東權益的唯一根據,而應以股東實際出資額來確定。因此,應當以評估報告確認股東出資比例確認侯長清應支付1000萬元以獲得公司25%的股權是適當的。由于侯長清實際出資500萬元,故應確認其所占公司股權比例為12.5%,并按此比例分配權益。
               
              實務經驗總結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為避免未來發生類似敗訴,提出如下建議:
               一、公司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制定,并記載有關公司的主要事項,對股權的確認具有重要意義。因此轉讓股權時要變更公司章程并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其所記載的有關股東身份的內容應當作為確定股東資格的重要依據。
              二、工商登記材料記載的出資比例與股東實際出資比例不一致時,若系股東之間因股東權益產生的爭議時,公司股東名冊或工商登記不能成為確定股東權益的唯一根據,而應以股東實際出資額來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以下為該案在法院審理階段,判決書中“本院認為”就該問題的論述:
               
              因侯長清與李漢忠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于李漢忠轉讓給侯長清的25%股權的價格約定不明,雙方對侯長清實際持股比例產生爭議。侯長清主張轉讓價格為500萬元,根據工商登記及股東名冊記載,其應享有興安寧公司25%的股權。而李漢忠主張應以評估報告中確定的剝離債權債務后的資產價值4000萬元為基礎計算25%股權的價格為1000萬元,侯長清實際出資500萬元,其所擁有公司股份為12.5%。
               
              就股東資格而言,工商登記材料可以被視為證明股東資格并對抗第三人的證據。對股東資格進行工商登記,是為了向第三人宣示股東資格,使登記股東就其股東資格獲得對抗第三人的能力,工商登記對外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但工商登記僅具有證權性,沒有設權性,當股東之間因股東權益產生爭議時,公司股東名冊或工商登記不能成為確定股東權益的唯一根據,而應以股東實際出資額來確定。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已做了明確規定,即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一、二審查明的各方當事人沒有爭議的事實是,本案再審申請人侯長清的股份系從李漢忠處受讓取得,其實際出資500萬元;為明確各自權益,李漢忠、朱志勛及侯長清議定,以侯長清進入煤礦經營管理的時間2007年8月31日為基準日,委托山西天華財務咨詢評估有限公司對興安寧公司資產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為資產總計5153.62萬元(其中債權398.9萬元),負債總計2135.02萬元,剝離債權債務后的資產價值4754.72萬元。李漢忠、朱志勛和興安寧公司均同意在侯長清出資時以4000萬元確定興安寧公司資產,李漢忠、朱志勛均認可以4000萬元為基礎計算各自的出資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三條關于“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的規定,侯長清對于李漢忠轉讓其公司25%股權的對價為500萬元,沒有提供證據證明,而公司的其他兩個股東李漢忠、朱志勛一致認為公司25%股權的對價為1000萬元。綜合考慮本案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以評估報告確認股東出資比例,比較符合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二審判決確認侯長清應支付1000萬元以獲得公司25%的股權是適當的。侯長清實際出資500萬元,二審判決按實際出資確認其所占公司股權比例為12.5%,并按此比例分配權益并無不當。
               
              案件來源
              最高法院:侯長清與李漢忠、朱志勛等與公司有關的糾紛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2015)民申字第2332號]。
               
              上一篇:股權比例如何確定?工商登記的出資比例與實際出資情況不一致時以誰為準? 下一篇:“掛名”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法律風險?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服務項目

              CopyRight ? 2012 湖南稅邦會計事務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電話: 19976782268 湘ICP備16021272號
              一级丰满老熟女毛片免费观看